【来源:湖北高院】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也就意味着走向“死亡”。
进入破产审判程序的企业,
还能救回来吗?
答案是,能!
近日,黄冈市英山县法院快速审结一起破产和解案件,仅用58天,英山县第一起涉大学生回乡创业的中药材企业破产案件圆满审结。
身怀希冀,返乡创业种半夏
英山地处大别山腹地,境内生长着1181种天然药材,享有“大别山天然药用植物资源宝库”美誉,是“中国药材之乡”。2014年,在一家农业公司上班的胡先生怀着把“半夏打造为英山药材主打品牌”的愿望,返乡创业。作为英山县首批大学生回乡创业的项目之一,在英山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胡先生成立英山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农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业观光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中药材种植和销售。
农业公司成立后,背靠英山适宜中药材种植的地理环境优势和英山县“政企院”联动模式,发展蒸蒸日上,不断引入种植新的半夏品种。同时,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种植农户”的模式,农业公司也带动了杨柳湾镇数十名半夏种植户参与经营,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代表性企业。
经营不善,无力偿债陷“危机”
自2019年开始,农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发展处于停滞状态。现金流出现问题之后,农业公司虽苦苦支撑,但最终仍因无法正常偿还债务被起诉至英山县法院。后因未能全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公司及法人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年上半年,法院在对执行案件进行摸排过程中发现,农业公司陷入多起债权债务纠纷无力清偿,亦无可供执行财产,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在与农业公司债务人协商后,英山县法院于2023年5月裁定受理农业公司破产清算案。
多措并举,释法明理促和解
英山县法院涉企专业法庭在受理农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债权人较少,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试行)》的情形,遂依法依规对该案适用简化程序。
英山县法院经多方审查认为农业公司仍具有挽救价值和偿债可能性,承办法官积极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和债权人会议等方式,组织农业公司债权人、债务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以期达成和解。
司法助企,造血重生现“新机”
2023年7月13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英山县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农业公司当场按协议履行义务。至此,该案破产程序终结,农业公司得以存续,重回英山县中药材发展的大舞台上,实现涅槃重生。
本案是英山县法院审结的第一起执转破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58天。在审理过程中,英山县法院破产审理团队着重把握案件特征,积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不仅纾解了农业公司资不抵债的困境,亦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促进了法院执行案件的终结,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与此同时,作为大学生创业的代表企业,企业得以“造血重生”,也让县域其他陷入危难中的创业公司看到了继续上阵谋发展的希望。
来源:英山县法院
编辑:张思婕
责编:陆 明
审核:邓昭玲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