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2、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大河机床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435 226 40@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2022245号-75